江蘇科技大學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辦法
江科大委〔2005〕119 號
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工作,是研究生教育和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,為進一步做好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工作,根據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和計劃要求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考核的內容和方法
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分為中期考核和畢業鑒定。
1.中期考核。在第三學期期中,對研究生入學一年多來的思想品德表現進行考核。考核以《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》為主要依據,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政治思想、組織紀律、勞動觀念、學習態度和道德品質 5個方面的平時表現??己艘话悴扇€人總結、師生民主評議和組織鑒定的方式進行。研究生需填寫《江蘇科技大學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登記表》,其中個人總結應包括自己的平時表現、取得的成績、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等以下幾方面內容:
(1)對黨的方針、政策的學習和認識,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認識和表現,自己在思想上有哪些進步和不足。
(2)在遵守國家法律、法令和學校規章制度方面的表現,以及是否有良好的道德風尚,能否做到關心他人、關心集體,在社會活動中的表現和收獲。
(3)學習目的是否明確,態度是否端正;在學習和科研工作中能否刻苦努力,認真工作,堅持嚴謹的科學作風和科研道德;業務學習成績和科研能力如何。
(4)黨、團員對照黨、團章的規定,檢查是否發揮了黨團員的先鋒模范作用。
(5)今后的打算和努力方向。在研究生個人總結的基礎上,研究生班主任(輔導員)需廣泛聽取研究生指導教師、任課教師和學生的意見,結合研究生平時表現,作出思想品德考核評定,并填寫《江蘇科技大學思想品德考核匯總表》。考核等級為優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。凡違背四項基本原則或違反校紀校規,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以上或黨、團嚴重警告以上的研究生,其思想品德考核不應評定為合格以上等級。
2.畢業鑒定。畢業鑒定是對研究生在校期間思想政治表現、學習、生活和社會工作的全面總結。畢業鑒定在研究生畢業前進行,考核的方式、內容可參照中期考核的要求。
二、考核的要求
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工作,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,從優缺點兩個方面進行認真的總結和評定。通過考核,肯定成績,找出不足,明確今后的努力方向,并提出具體措施。對表現優秀的同學,應以適當的方式給予表揚獎勵。對個別在業務學習或思想品德等方面表現不良或惡劣者,應提出批評,直至給予學籍處理或紀律處分。
三、考核的組織領導
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工作,由各學院黨委(總支)組織落實,研究生班主任(輔導員)負責具體實施。
四、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,由學生工作處部負責解釋。